TREE NEWS 消息, 韩国金融委员会主席李亿元10月10日在国会政务委员会国政监察中表示,《数字资产基本法》中关于虚拟资产交易所大股东持股限制的规定并非受特定人士指示,而是考虑到交易所制度化后需承担更高的公共责任。他指出,目前韩国虚拟资产交易所每3年更新申报,未来《数字资产基本法》实施后将转为需获许可的制度化运营模式,交易所具有基础设施属性,需具备与其地位相匹配的公共性和责任性。
韩国金融委:交易所大股东持股限制非针对特定企业
AI 解读
李亿元把持股限制的立法动机归结为交易所从“申报制”转向“许可制”后的基础设施属性,这等于承认监管逻辑正在从反洗钱合规升级为对交易平台治理结构的直接介入。受影响最大的是现有交易所的大股东,其控制权与退出路径将随许可门槛一起被重新定价;同时,三年一续的申报周期一旦被许可制取代,中小平台的合规成本与生存空间也会同步收紧。值得观察的是,这一公共责任框架最终会以何种具体持股比例和过渡安排落地,以及许可制是否会把行业推向更高的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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