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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

海南:2026年11月起可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每次最高15万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自2026年11月3日起施行。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名下在海南省范围内购置的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原文

AI 解读

这是公积金用途从购房、还贷向居住改善环节的延伸,对已购房但装修资金承压的海南缴存家庭具有实际意义,也意味着公积金资金池的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宽。值得关注的是“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这一前置条件,它把可提取人群限定在已还清贷款的家庭,实际覆盖面可能小于表面。后续观察点在于该政策对海南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和提取规模的影响,以及是否会被其他省市借鉴。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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