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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香港证监会等就持续经营问题致无法表示意见个案增加发联合声明

香港证监会、会财局与联交所今天发表联合声明,回应上市发行人财务报表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获发“无法表示意见”个案日益增加所引起的监管关注。三方表示将继续密切监察有关情况,若发现失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将采取适当的监管、纪律处分或执法行动。若情况未见显著改善,联交所将考虑按需要修订《上市规则》,包括规定财务报表载有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发出之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发行人须停牌。

原文

AI 解读

这份联合声明值得注意之处,在于监管方把“持续经营”这一会计技术问题,直接与停牌这一交易层面的后果挂钩,并明确保留修订《上市规则》的空间。受影响的不只是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发行人,还包括其审计师与保荐机构,因为审计判断正被纳入更严格的监管审视。后续观察点在于此类个案数量是否出现回落,以及联交所最终会否将停牌要求正式写入规则。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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