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 NEWS 消息, 商务部1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就欧委会《公共采购法》立法草案答问时表示,草案设置“欧洲优先”条款,并要求在评标标准中纳入安全等非市场因素,排除或限制不符合条件的第三国企业,中方对此高度关切。何亚东敦促欧方遵守世贸规则、保持市场开放、修改法案中的歧视性条款,为企业在欧投资经营创造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立法进程,及时评估相关影响。
商务部敦促欧方修改公共采购法草案歧视性条款
AI 解读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公共采购正从价格竞争转向规则竞争:一旦“欧洲优先”与安全等非市场因素写入评标标准,第三国企业的准入不确定性会被制度化,而非停留在个案层面。这影响的不只是传统出口商,也包括在欧有本地化布局、依赖政府与公共部门订单的RWA与基础设施类科技企业。中方将其定性为歧视性条款并援引世贸规则,意味着后续博弈可能走多边规则路径。欧方立法进程是否调整相关表述,以及中方的评估会否转化为具体反制,是接下来的开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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