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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宏观

国家发改委: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不得强制签订固定价格

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省内合同价格由供应方与需求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办法鼓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建立与电力市场供需、电力用户承受力、发电燃料成本等因素关联的价格浮动机制,以更好应对市场波动,并明确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原文

AI 解读

这份办法的看点在于定价权归属:把省内合同价格交还供需双方,并明确禁止地方强制固定价格,等于削弱行政干预在能源保供合同中的角色。受影响最大的是地方主管部门与发电、用电两侧的签约主体,过去依赖固定价格锁定成本或收益的做法空间收窄。浮动机制能否真正落地、地方执行中是否仍变相干预价格,是后续值得观察的问题。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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