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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签署营销宣传自律公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百度、巨量引擎、腾讯、快手、京东集团、美团、360、凤凰网等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公约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制定,适用于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和营销宣传,确立价值导向、真实性、公平竞争、安全合规4项自律原则,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原文

AI 解读

此次自律公约的看点不在条文本身,而在于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八家覆盖搜索、短视频、直播电商与本地生活的头部平台集体签署,意味着营销宣传的合规压力正从单一平台向跨业态协同传导。受影响最大的是依赖图文、短视频和直播投放的商家与MCN机构,其内容审核与资质要求可能随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而收紧。值得观察的是,这类自律公约能否转化为可执行的平台规则与处置机制,以及各平台在广告真实性与公平竞争上的执行尺度是否趋于一致。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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