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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证监会明确私募个人合格投资者条件

9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个人合格投资者条件: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股权等投资经历或担任相关机构高管;且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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