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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再制造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收购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所回收种类应与本企业再制造零部件类型相一致。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回收排放控制关键部件进行再制造的应符合国家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原文

AI 解读

征求意见稿把“五大总成”回收范围与企业再制造品类绑定,意味着再制造不再是宽口径的废件流通,而是按资质与品类定向闭环。这对回收拆解企业与再制造企业的合作模式影响最直接,尾气后处理装置被明确排除、排放控制部件另设门槛,也把环保合规嵌进了原料端。后续值得观察的是,这种“品类一致”要求会否压缩小型拆解端的出货弹性,以及再制造原料成本结构是否因此变化。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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