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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宏观

武汉推行“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实施意见,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文件提出推行“拿地即开工”:房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宗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后,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不动产测绘及楼盘表等手续。对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对应部分可申请预售许可。房企申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时,在主办银行会同市房产交易中心封闭管理项目资金的前提下,可办理宗地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原文

AI 解读

这份文件把土地、规划、施工、预售和融资环节串成一条链,核心是用预告登记和封闭资金管理替代过去逐项审批的等待时间,压缩房企从拿地到回款的周期。直接影响的是在武汉有项目储备的开发企业,以及主办银行对项目资金的封闭监管能力。值得观察的是,预售许可与土地款缴纳进度挂钩后,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能否真正落地,以及这一模式是否会被其他城市参照。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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