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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证监会原党委委员王会民受贿4.36亿余元一审被判死缓

2026年10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会民受贿案。法院认定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6亿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原文

AI 解读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落马者是长期负责证监会系统内部监督的纪检组原组长,监管者本身成为被监管对象的反面样本,对证券监管公信力的冲击大于普通受贿案。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判罚,也显示对金融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从严取向。后续值得观察的是,这一宣判在金融监管系统内部警示教育中的定调,以及市场对监管独立性与执法公信力的预期是否随之变化。

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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